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专题>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八闽“信”风>宁德> 正文

赠品水龙头惹祸商家赔偿

2014-07-14 09:17:48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康金山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12日讯(程伟兵 刘孝德)11日,霞浦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赠品水龙头断裂导致水漫新房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万元。

7月初,侯女士在霞浦县城一家专卖店花5700元购买了1台空气能热水器,商家赠送一个水龙头。随后,她将其安装在刚装修好还未搬进的新房。前几天,侯女士购买东西带到新房,刚开门就惊呆了,家里满地是水,多处木地板已损毁,部分木质家具变色脱皮,经济损失约1.5万元。她认真查看后发现,原来是连接热水器软管的赠品水龙头断裂了。侯女士随即向该专卖店索赔,商家以“水龙头是赠品”为由推脱。

当地工商12315人员接诉介入调解,指出因赠品质量缺陷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商家同样负有赔偿责任。最终,专卖店一次性给予侯女士1.23万元,双方和解。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