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2013-11-20 17:03 来源: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颖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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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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