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普法教育为引领 努力打造“三农”法治文化
www.hyyz888.com 2013-10-28 15:26 来源: 我来说两句
龙岩市漳平司法局双洋司法所 彭俊发 【摘要】:进入到“六五”普法阶段,法治文化与人们群众的经济交往、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社会活动息息相关,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整个社会对法治文化的需求与日俱增。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符合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利于服务和保障“三农”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利条件。 【关键词】:法治文化三农营造法治环境 一、法治文化与“三农”之间的关系 (一)、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升法治文化服务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人心,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更是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工作主题。进入到“六五”普法阶段,法治文化与人们群众的经济交往、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社会活动息息相关,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整个社会对法治文化的需求与日俱增。[1] (二)、服务于“三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涉及农民、农业、农村的“三农”问题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问题。十七大报告专门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是符合社会发展,有利于提高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服务和保障“三农”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利条件。 二、法治文化在服务“三农”中的重要作用和具体表现 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当前中国广大农民的各项基本权益能够得以实现,法治保驾护航功不可没。[2] (一)、涉农问题高度关注,立法体制不断健全 从立法层面上看,上至宪法、法律,下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对农民、农业、农村的法律保障体系已较为完整和立体。 (二)、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从严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开展了全方位的针对农村合作医疗、粮食补贴、救灾抢险、救济优抚等领域的犯罪专项治理行动。 (三)、普及农民法治意识,增强权益保护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使得人们群众在面对涉农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能够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治知识保护自己的基本权益。 三、法律服务“三农”遇到的法治文化宣传障碍 法治文化发展取得的成就令人欢欣鼓舞,但是在法律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却也遇到了一些法治文化宣传障碍。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地广人稀,普法宣传队伍力量单薄 漳平市双洋镇作为闽西北地区的典型乡镇,全镇国土面积289.5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总人口1.08万人,常住人口不足七千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有些地方更是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因此普法难度大。例如温坑村还有很大一部分农民居住在深山区,且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有的至今还未通水泥路,信息闭塞,书刊、文报严重匮乏,信息不能及时到达。加上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力量单薄,仅仅依靠司法行政部门的人员,远远无法及时到位的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人到位,常常只能唱“独角戏”,还没有形成合力,工作开展起来存在很多困难,使普法工作不但成本大,且收效甚微。 (二)、普法形式单调,法制宣传缺乏创新 日常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中,还没有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谋划、去落实,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没有及时地创新法制文艺演出和法制文艺作品,导致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过于单调。只是简单地通过宣传口号以及宣传标语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于法律的基本需要。在法治文化概念的理解上,很多法制宣传工作者仅仅认为法治文化是传播法律常识的一种形式,理解过于肤浅,过于狭隘,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完整性。 (三)、封建思想浓厚,法制宣传需常态化 相比于现在的法治文化建设,由于历经数千年封建社会思想的影响,农民的封建思想还是较为浓厚的。产生于中国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3]因此要让农民牢固树立法治的观念,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但是现在的法制宣传没有考虑农民能不能接受、愿不愿意接受,普法过程过于简短,缺少常态化的法制宣传,导致法制宣传收效甚微。 四、加强法治文化服务“三农”的宣传方式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深化普法教育,努力打造“三农”法治文化,这为新时期如何加强法治文化服务“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主要的宣传方式可以有如下几点: (一)、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搭建多样宣传平台 为达到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助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的目的,我们需要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搭建多种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平台,为农民学法用法提供便利条件,让农民能更简单明了地学习法制知识,教会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方式方法总结起来包括下列内容: 1、搭建网络学法和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建立法律教育课程,无论集镇还是偏远山区的农民都可以自学网络法律课程,进一步强化农民的“三农”法治理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在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以便于更合理合法地维护农民自身利益。同时对网友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在线解答,实现官民良性互动,这样有助于及时进行舆情分析。 2、搭建法制教育基地平台。以原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看守所等场所作为法制教育基地的基础,结合当地司法所组织的小学或中学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基地平台体系。不断提高农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能力,并教育中小学生从小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和用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3、搭建交通、公共场所宣传视频平台。精心制作“六五”普法宣传视频短片,针对农民工出现频率较多的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车站、旅店、餐馆、广场等公共场所,利用视频电视,采用滚动播放的形式播放普法宣传节目。需要注意的是,视频内容要定期更新,确保法制宣传内容的新颖性、及时性和广泛性。 4、搭建乡村法制文艺汇演平台。树立以法制文艺演出为典型,建立乡村法制文艺汇演平台,逐步实现乡镇全覆盖。通过选取生活中的案例和素材,运用小品、快板说唱、相声、歌曲等多种形式,自编自演,用最朴实传统的表演方式展现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让群众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听的着、记得住,有效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渗透力,逐步形成具有地区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5、搭建电视专栏平台。在电视台开辟“涉农法制类”电视专栏,通过精心选取各地一些典型案例,现场拍摄记录基层调解员对事件的调解过程,再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和点评,可以更直观地展示司法调解程序和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广大观众展示案件调解的整个过程,并且定期在电视台播出。 (二)、抓好基层法制宣传人才培养,提升法律工作队伍素质 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就必须要有合格的基层法律人才,就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这就需要我们做好以下两点: 1、抓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水平。进一步增强现有法律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活动。比如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各法律工作人员的涉农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培训,由领导带头学法,促进领导管理方式向法治化管理方式转变。围绕“三农”方面问题,由领导带头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干部学习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专题法制讲座,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学习,能够有效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和业务素质,把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培养法律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维护法律的自觉性,培养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民主法制意识。 2、与高校进行对口衔接,引进高层次法律人才。积极与各大高校对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思想道德建设,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幅度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坚持自主培养与引进人才并举的措施。通过以上的举措,加快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人员结构,为“三农”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员保证。 (三)、抓好行政执法督促,形成法律服务合力 队伍作风建设活动,要以优良作风始终贯彻于服务“三农”进程。 1、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司法行政行政手段是基础。在处理“三农”问题中,司法行政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法规在涉农方面规定比较具体,可操作性也强,从这个意义上讲,司法行政机关的作用不可替代。对于涉农犯罪,需要用法律来调整的,通过司法机关的介入,运用刑事诉讼的程序,追究犯罪,惩处犯罪,这样才能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4] 2、加强监督行政作为,营造依法执法氛围。针对部分机关、少数工作人员仍然存在行政乱作为、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现象,采取多项措施并进行监督。一是实行信息公开机制,有什么问题拿到“阳光下晒晒”。二是规范涉农项目审批和处罚程序。重新制定审批、处罚流程图,审批流程图将办理时限具体分解到每一环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的办事人员。三是聘请社会监督员。注意加强执法协调,既要防止执法部门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更要防止出现执法真空,没人去管。四是行政必有法可依,执法必有法为据。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以法为依据,不断践行并提升着依法行政之路,营造依法执法氛围。 3、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形成法律服务合力。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三农”职能的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公、检、法、司资源的整合,同时积极争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组建一支装备相对精良,保障强劲有力的司法行政队伍,使司法行政工作可以在涉农领域蓬勃发展,真正达到整合资源开展“三农”工作的目的。 (四)、全面弘扬法治文化,努力建设“法治三农” 1、树立农民法治观念,坚持以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有利于民,因为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约束自己,更好地依法行事,才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犯罪,才不会容易上当受骗,才能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引导农民走法治道路,根除封建迷信的束缚,破除陈旧思想。 2、提高农村法治化水平,基层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提高农村法治化水平作为一个长久的工作,必须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参与和处理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入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法治的正确方向。[5] 3、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要在广大农村着力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着力强化农村学法用法重点,把普法教育覆盖到农村各个角落。着力提高普法工作实际效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杨杰.《深化“六五”普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江苏法制报,2011年 [2]温家宝.《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求是》,2012年 [3]《封建残余思想文化对廉政制度执行力的影响》.《廉政文化研究》.2010年 [4]李鹏新.《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社会管理创新主力军作用》.中国平安网,20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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