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若干问题的探讨
www.hyyz888.com 2013-10-28 15:23 来源: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司法局 薛虹 摘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是国家“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一项新目标、新任务,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试图从文化的定义出发,探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内容划分为制度及其实践、意识形态和各类文化产品三个层次。本文还结合法制宣传工作机构自身的工作职能,提出应当从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强化各类平台阵地建设、加强与各类文化团体的合作、密切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等五个方面,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关键词:法治文化定义分类对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国家“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作为“文化强国”战略提出。无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所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的需要,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所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国”战略的需要。那么,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呢?笔者试图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如何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行分类等问题做一些探讨,从而理出一条在普法工作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有不妥之处,以求同仁斧正。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首先要理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而要理清这个问题,还要从文化的含义或定义谈起。 从文化学的角度去研究“文化”,古往今来,对“文化”的定义林林总总,莫衷一是。从“文化”的字义去分析,“文”是指错综交杂的痕迹,是一种界线,而“化”就是指改变。笼统概括一下就是:各种事物有章有法地聚在一起非常“美好和谐”的一种现象就是“文”,用这种“美好和谐”的理念行之于一切,就是“以文化之”,就是“文化”的要求。从“文化”的定义去分析,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出来的所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有学者说是人类社会活动痕迹的总和。而狭义的文化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是指意识形态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以及各种制度等。从“文化”的结构去分析,有两分说,即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有三层次说,即分为物质、制度、精神三层次;有四层次说,即分为物质、制度、风俗习惯、思想与价值。有六大子系统说,即物质、社会关系、精神、艺术、语言符号、风俗习惯,等等。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文化”与人类社会不可分割、紧密相连,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类社会活动与实践的产物,其内涵可谓浩如烟海,博大精深。 那么,什么是法治文化呢?顾名思义地理解,法治文化应该是人们在社会法治管理与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总和。而从法治文化的内涵来看,它既包括人们治理社会所形成的法律制度本身以及人们实施这些法律制度所产生的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也包括人们由社会法治实践活动而产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法治精神、法治理论乃至法治习惯与传统等,还包括人们所创作出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反映法治实践和法律生活的各类法治文艺作品,等等。 这里,有一点是需要说明的,从政治学(或制度学)的角度和从文化学的角度去认识和看待法治文化,其外延与内涵是不一样的。从政治学(或制度学)的角度研究法治文化,是从人类社会各个不同时期的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去加以研究,因而就有了法律制度与法治文化的对应说,如:有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法治文化,此制度非彼制度,法治文化相对人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相对其他社会制度的法治文化,等等,这样就给法治文化烙下了深深的时代烙印,并给法治文化赋予了显著的时代特征;而从文化学的角度研究法治文化,则是将人类社会各个不同时代的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加以研究,这样,就使得不同时代的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类现代文明正是通过人类社会历史长河“扬弃”的过程,不断的积淀与传承而形成的,而那些体现和反映现代文明社会和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先进文化在推动和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自身也在不断地积淀、传承和发扬光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形成也应是遵循这样一个规律。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因此,围绕社会主义法治而形成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也十分广博,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也将是一项长期、繁杂而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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