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专题 > 福建省“六五”普法成果展> 正文

海西建设背景下福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研究

www.hyyz888.com 2013-10-28 14:41 来源: 我来说两句

(四)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文化的抵牾

当代中国农村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社会要素与现代社会要素交错、共存。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积淀,其中不乏“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守法观念、“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慎刑恤狱”的司法人道主义等等,但是,传统法律文化是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法文化,崇尚“人治”而轻松“法治”,王官王法、特权观念、权力至上等思想在人们脑里根深蒂固,与民主法治的思想相抵触,构成民主法治的反向力量。因此,建立现代法治文化的道路是一个与传统法律文化逐渐背离的过程,这些传统法律文化观念无疑对今天的农村法治实践产生巨大的影响,影响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威信,对我们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三:加强福建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加强我省农村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笔者认为,只有政府的主导和民间自觉这两股力量形成合力,才是我省农村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路径。对于我省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建设要遵循其固有的规律,因地制宜,具体来说,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培育人们的法治精神,为法治文化构建奠定基础

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有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2。法治文化的建设,离不开法治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新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农村法治文化的建设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成功的。由于农村教育的缺失和公共资源的匮乏,农民的法律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适应现代民主法治需要的主体意识和缺乏独立人格的自主能力。“法治化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制定了多少法律,建构了多少法律体系,而在于是否熔铸了一种伟大的法精神,法的精神才是法的真正生命之所在。”3因此,把农民培育成具有法治精神的新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主体,是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第一,加强民主法治教育,培育农民的法律意识。从法治文化角度来看,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更深层次的公民法治文化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有效发展途径,对农民进行民主法治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要与农民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逐步培养农民法治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树立农民的法律信仰。让人们形成普遍的自由、平等、公平、民主和权力至上的观念,弘扬信仰法、崇尚法和尊重权利的法治精神。第二,提高农民的法律应用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要进一步提高农民村民民主自治的素质,改变自身状况,不断强化农民法治主体能力,增强知法、守法和法律应用能力。

(二)加强法治文艺创作和法治理论研究,使法治文化从艺术文化转变为大众文化

法治文艺创作和法治理论研究是实现法治文化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要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而又适合大众的法治文化产品。我们所创造的法治文化必须是大众文化,是让老百姓通俗易懂,普及法律知识的文化,而不是高深莫测让人琢磨不透的学术文化,要让民众真实地感受到法律的真谛和意义。要注重在法治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理论,更好地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要把握法治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并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重视发挥执法机关、文化团体、各级文化馆站的作用,贴近法治实践,贴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开展以农村法制为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创作,让法治文化融入当地主流文化之中,用丰富生动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文化修养,从而形成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此外,我省少数民族分布很广,大部分偏远少数民族村庄的法律普及状况令人担忧,对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文化建设还应结合这些地区的实际,创造出适合少数民族地区情况的法治文艺作品,才能使民族地区在我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大潮中齐头并进。

(三)处理好传统法治文化继承与现代法治文化移植的关系

法治文化是根植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所具有的历史传统中的,是一定历史过程的文化积淀和凝结,有着独特的民族地域性和民族穿透性,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继承性。我们在建设农村法治文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传统法治文化继承与现代法治文化移植的关系。传统法律思想经历几千年的发展、积累,在农村地区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至今很多群众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都受它影响和制约。传统法律文化存在两面性,其中的“法不阿贵”、“刑无等级”、“和解”、“息讼”等符合现代法治建设的要求,而其中的人治文化、权力文化、礼治文化等痼疾,对于培育、建设我省农村地区法治文化有阻碍和消极作用。构建我省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要立足于我省农村地区的法治现实,既要吸收西方现代的法治文化的精鼬,又要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从而形成普遍的自由、平等、公平、民主和权利至上的观念以及信仰法、崇尚法和尊重权利的法治精神和良法主治的现代法治文化。我们要以与时俱进的海西精神,大力弘扬和培育法治文化,把法治文化的价值理念与福建农村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相结合,使其协调发展。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化“六五”普法教育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接触法律,信服法律是生成和谐海西法治文化的重要因素。今年来我省农村地区的普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暴露出不少弊端:农村地区普法工作不受重视,普法经费没有保障等情况普遍存在,不少地方普法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为了检查而普法,甚至不普法。就普法过程而言,重知识轻理念、重形式轻效果、重宣传轻实践、重治理轻法治习惯的养成,没有把法制教育的着力点放在包括法律思想、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内的法治文化建设上。为此,在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中,特别是在“六五”普法过程中,我们应该更加注意方式方法,不断丰富载体和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等方式,将法律知识寓于文化活动和文化思想传播之中,从而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变法律知识的单向灌输为润物细无声的文化熏陶和教育,使广大群众在充分享受精神愉悦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氛围的熏陶,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地区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的形成。

总之,在海西建设进程中,我们不能忽视农村法治文化的建设,并且应将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置于农村社会系统的有机整体中,在农村社会系统及内部各要素的互动发展中谋求法治文化的提升。法治文化建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只要我们讲究方式方法,不断突破我省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经过一个精心培育,耐心积累和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持续过程,法治文化这一舶来品一定会为海西建设添姿加彩。

  • 责任编辑:肖月青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