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七条底线> 媒体评论 > 正文

呼唤正能量,严惩刻意突破“七条底线”的人

www.hyyz888.com 2013-08-20 09:44  黄传祥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我来说两句

日前,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提出网络空间的“七条底线”,成为了与会者的共识。这“七条底线”分别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

网络空间的乱生像伴产生已久,随着微博的产生而走到了极端。很多大V的粉丝超过千万,一呼百应。信息传播的门槛降低,方便了信息的传播,与之相伴的是信息质量的打折。大V咳嗽一声,他的“小伙伴们”可能集体感冒。大V要是哪天心情不好,对看不顺眼的事物吐槽一句,那么这句话就会成为该事物在粉丝心中的标签。一些粉丝极少的微博主在微博上发条信息,只要经过大v转发,立即会众人关注的对象甚至会称为焦点话题,那怕是句谣言。

微博兴起后,大V为社会公益活动作出了很大贡献。汶川地震发生之后,微博一姐姚晨当即在她微博上发布消息说,该微博每转发一次,她就为汶川地震捐一元钱。这种做法不仅是为汶川捐款,还无形中号召粉丝关注汶川,更重要的是调动了粉丝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正面示范作用。公众呼唤更多这种为社会积累正能量的网络行为,也支持、乐见这种大V的善。

当然,一面硬币总有两面。也有大V借助微博兴风作浪。他们借助自己粉丝众多的优势,毫无下限借机炒作。他们散布谣言,无根据地攻击党和国家,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干扰正常司法,阻碍正常行政行为,煽动民众对抗政府,等等。如,有大V把在机场引爆自制土炸弹的人誉为英雄。要知道,在全世界任何国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都是重罪。而一些大V的行为就是这样匪夷所思,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