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
第555期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2年2月21日 |
将乐县采用“432”工作法扎实推进
群众评议工作
将乐县坚持把群众评议作为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432”工作法,广泛听取民声、汇集民智、凝聚民心、体现民意,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创新四种评议方式,拓宽评议范围。一是召开会议集中评。采取召开群众评议会的方式,由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会上汇报年度工作和公开承诺履行情况,由参会群众代表进行集中点评,提出评议意见,填写满意度测评表。目前,全县召开群众评议会议62场,参会群众达2521人,群众满意率达83%。二是评议小组专项评。每半年组织由人大代表、企业主、离退休人员、群众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38个股室所站、260名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成效监督、评议、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深入基层现场评。结合开展深入基层大走访活动,以“进百家门、知百家事、帮百家忙、交百姓友”的“四百活动”为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群众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热线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接受群众面对面评议。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党员干部共走访群众2万余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864份,征集群众意见建议3000余条。四是网络通讯即时评。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和网络平台,在县电视台、政府新闻网、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上重点公开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承诺履诺、发挥作用等情况,同时公开党建信息平台、办公信箱、QQ、电话等,最大限度地邀请群众参与到评议中来。
注重三个评议衔接,务求取得实效。一是评议主题与政风行风相结合。将“提升作风标杆,打造群众满意工程”作为群众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召开专场评议会、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 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对各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履职尽责、廉洁勤政等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和公开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评议内容与承诺事项相结合。通过在全县开展“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主题活动,采取“承诺-践诺-评议”的方式,组织群众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评议。目前,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事项500余件已兑现近400件,群众反映良好。三是评议结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围绕群众评议工作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由被评议对象逐一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通过党务公开栏、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予以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对查摆问题不深入、整改落实不到位、争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过召开现场会、下发督办通知、公开通报等方式,督促其加强整改落实,推动群众评议取得实效。
建立二项评议机制,实现长效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评议台账管理机制。统一印制《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登记表》和《群众评议情况信息反馈表》,由各基层党委逐条记录群众评议的意见建议,并将评议内容、反馈信息、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情况整理成册,建立群众评议台账。把整改落实群众评议的意见建议作为党组织、党员2012年度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确保评议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是建立完善评议运用机制。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考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重要指标,实施月查季评、定期排名、年终总评和随机抽查等方式,使群众评议真正成为检验创先争优成效的“试金石”。对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8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优先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去年以来,全县共培育省、市、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48个,优秀共产党员9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