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一都镇美岭村 “整治农村环境,重现青山绿水,是农村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去年开始,我省将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列入市、县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有力、有创新、按时保质完成示范工程建设的县、乡镇、村将优先给予“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荣誉和“以奖代补”资金鼓励,并优先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对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示范工程建设或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将予以1-2年区域建设项目限批,取消政策支持和环保资金扶持,甚至追究领导责任。 接受环保绿色考核的政府和部门越来越多。2010年初,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环保“一岗双责”,对各级政府和40多个省直部门环保监督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并将环保监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未完成环保任务“一票否决”。 越来越多的城市为打造宜居城市不懈努力。2010年,厦门在全省率先推行机动车黄绿标制度,还市民一片晴朗天空。随后,福州、泉州等地纷纷跟进;2011年,福州投入70亿元集中整治城区75条内河,让“碧波荡榕城”美景得以重现…… 绿水青山是民生幸福的靠山。通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到去年底,全省新增城市绿地11.5万亩,建成绿色乡镇145个、绿色村庄1002个。2011年,我省12条主要水系达到和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为95.6%,比2005年提高6.3个百分点,比全国七大水系水质达标率高36个百分点;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23个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5个百分点;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3.1%,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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