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省环保厅召开各设区市环保局和重点污水处理厂、电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企业等代表参加的全省减排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减排任务。省环保厅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到农业、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并加强与住建、经贸、物价、外经贸、统计、财政等部门的日常工作交流。省直有关部门加强与基层和企业的沟通协调。省住建厅坚持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展跟踪和定期通报制度。省农业厅召开全省农业系统畜禽养殖业整治工作会议,制定计划,开展督查。省海洋与渔业厅下达水产养殖整治减排年度要求。住建、监察、环保、发改、财政、物价等部门继续加强污水处理项目督查。
为进一步完善减排责任和问责机制,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明确将污染减排、水源保护等环保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未能按期完成环保、减排任务以及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还要严肃追究责任,实行行政问责。实行评先创优减排“一票否决”,把减排“一票否决”具体化并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拟下达福建的“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省政府组织省环保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十一五”减排重点工程作用发挥情况、“十二五”预期发展规划、减排潜力以及环保目标等因素,编制下达各地减排目标责任书。7月1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下达执行。鉴于“十二五”减排重点领域、行业多,涉及面广,为充分发挥部门“一岗双责”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减排重点领域部门分工责任,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下达直接涉及到重点领域减排工作的省环保厅、省经贸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外经贸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电力公司八个省直部门分工责任,对不直接涉及减排治理行业的省直其他部门,省政府已在年度减排工作意见中明确其相关责任。
王国长还说,充分发挥已有减排政策作用,物价、住建、环保、电力、经贸等部门严格落实已有政策,继续打好减排政策“组合拳”。根据省政府部署,省物价局、环保厅、经贸委、财政厅联合出台开展钢铁烧结机和玻璃炉窑脱硫考核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并自今年4月起施行。省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加快制定适应“十二五”减排需要的经济政策。
据悉,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年度淘汰计划超过国家下达的2011年淘汰任务。省经贸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按程序抓好落实。根据本省节能减排需要,针对重点排污行业实际,省政府组织实施严于国家的落后产能淘汰要求,自加压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今年底前淘汰10万标张/年以下造纸生产线,今年上半年又组织制定造纸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政策,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论证,将比国家政策明显提高淘汰标准。各地也结合实际加大力度,在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基础上再筛选出一批淘汰企业(或生产线),列入年度减排计划项目,并正按程序加快淘汰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报废标准和本省减排工作需要,省环保、公安交警、交通、经贸、质监部门联合印发《2011年度各设区市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指导计划》,要求各地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