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
第376期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1年6月15日 |
厦门市海沧区创新服务载体
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厦门市海沧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区34个行业系统单位中创新“三亮三创三评”服务载体,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服务,扎实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让广大群众常得多得实惠。
强化服务理念,抓“三亮”营造创先氛围。通过亮承诺、亮身份、亮形象,党支部争创“四优”(服务优质、作风优良、管理优化、环境优美),党员实现“四零”(工作零投诉、服务零距离、执法零追究、纪律零违反),激发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热情。一是把服务承诺亮出来。结合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积极探索建立上下结合、左右联通、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373个党组织、7404名党员重点围绕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法、提升服务效能等作出新一轮公开承诺。二是把党员身份亮出来。通过佩戴党徽、服务牌等方式,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满足办事群众的服务需求。劳动保障局和残联在开办创业技能培训的同时,为残疾人组织就业专场推介会,14家爱心企业提供135个岗位实现就业67人。三是把良好形象亮出来。在公开办事制度程序、服务内容标准、办事结果的同时,紧抓服务明星评比、流动红旗评选等,激发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的内生动力。镇、街道发放便民服务手册17600多册,对32个村居的失业人员、低保户等重点服务人群采取陪同办理、跟踪办理等措施,确保群众好办事、办成事。
优化服务模式,抓“三创”打造争优环境。把优化服务模式、打造一流环境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电力、通信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岗位先锋、创满意窗口和创文明品牌,方便群众咨询办事,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服务发展,创岗位先锋。积极推行规范、高效、廉洁服务,拓展党员先锋岗、示范台等创建。建设局开设集求助、投诉、服务、信息交流为一体的“台商台企服务专线”,地税局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探索“一企一策”服务措施,抓好同城通办,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服务企业,创满意窗口。加大省、市示范窗口建设力度,开展“争创示范”、“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规范业务办理。国税办税服务厅推行早会点评制度,督促干部职工自觉提高服务水平。23个服务大厅、76个服务窗口不断推进流程规范化、服务效能化、窗口集成化,实现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提升服务窗口满意率。三是服务群众,创文明品牌。围绕群众满意目标,运用“党员文明岗”、“党员示范岗”等载体,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等窗口单位建立亮牌服务制、首问责任制、AB角工作制及文明接待制度,法院创新开设“夜间法庭”,为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全天候服务”,打造服务群众的文明品牌,涌现了55个省、市文明单位。
强化服务管理,抓“三评”确保群众满意。坚持把创先争优融入日常工作、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中,采取群众测评、效能点评和意见征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服务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一是群众全程测评。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导向,把评判权交给广大群众,通过社会测评、网上评议、述职述廉、服务对象测评等方式,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将测评结果与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奖惩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效能督促点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形式,重点围绕机关工作秩序、窗口服务态度、干部工作作风等开展效能督查,责令9个责任单位限期整改,10人受效能告诫和诫勉谈话;镇、街也组成效能督察组,建立完善每周督察督办制度,采取随机查岗方式,对重点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窗口服务等进行督察,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三是意见持续征评。发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直接面对群众的优势,通过民主恳谈、意见建议征求等形式问策于民,教育系统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政风行风、行政效能监督员,搞好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截至目前,99个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征求各类意见建议277件,整改落实253件,办结率91.3%,满意率高达94.6%,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