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第四届海峡媒体峰会> 最新播报 > 正文

第三届海峡媒体峰会闭幕 发表共同建议书

www.hyyz888.com 2011-05-25 11: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3. 推动建立两岸媒体交流与合作制度化与常态化。今后,继续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逐步扩大两岸媒体交流规模,努力打造更多形式的交流平台,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和水平,促成媒体信息交流管道的多元化。开展并推动两岸媒体间各层次从业人员互访,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实现两岸媒体交流的制度化与常态化。

4. 推动两岸传媒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以“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定和生效,大陆“十二五”规划与台湾中长期经济发展构想(黄金十年)为契机,扩大海峡两岸以及海内外所有华文媒体在传媒文化产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基于互利双赢的精神,整合两岸传媒界的资源、创意、资金、人才、市场,推动两岸传媒文化产业对接,加强技术合作与项目合作,共同开拓海外华文市场,将中华文化的丰厚资源转化为中华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5.推动应用新技术拓展合作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在对传统媒体造成冲击的同时也带来机遇。两岸媒体可以在联手利用新技术整合两岸新闻资源,创建强大的新媒体,以及通过开发和利用互联网资源,携手建立华文媒体网络共享平台方面进行探索和合作。

6. 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播。当前,世界经济力量的重心正在发生转移,国际话语格局正处于变化调整的重大时期,面对西方媒体在话语权上的优势地位,两岸媒体应树立信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求同存异,大力传播中华文化,责无旁贷地为提升华文媒体在国际话语体系中的地位献计出力,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和两岸人民的福祉作出贡献。(记者 李桂英)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