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
第251期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1年1月20日 |
【优秀共产党员专刊】
编者按:詹红荔同志现任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从事少年审判工作8年来,她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授予“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精神风貌,是全省法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近日,《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了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现将其主要事迹予以刊发,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爱民为民的好法官
--记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庭庭长詹红荔同志
詹红荔同志现任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从事少年审判工作8年来,她立足岗位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法,主动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当事人和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法官阿姨”,成为新时期人民法官做好群众工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爱未成年人的典范。她先后被授予“南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忠诚卫士”,“全省优秀女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入选中国好人榜并被评为2010年5月敬业奉献好人。
坚持为民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詹红荔同志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真心实意地尊重群众、理解群众、关心群众,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司法过程变成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使许多当事人或其亲属带着怨气来、带着满意走。经她审理的近500件涉少案件、1100多名少年犯,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一起中学生群殴致死的案件中,200多名被害人亲友聚集在法院门口,打出“杀人偿命,血债血还”的横幅,见到被告人家属上前就打。为了防止矛盾激化,也为了那些偶犯少年的前途和家庭,詹红荔同志顶住各方压力,在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之间积极协调,安抚被害人亲属,督促被告人家属筹集赔偿款,帮助联系解决罪轻少年的学业问题,6 名罪责较轻的在校生被判处缓刑,得以继续完成学业。8年来,詹红荔同志坚持调解优先,使40多起矛盾对抗激烈的案件当事人得以和解;她关心单亲家庭、关注留守儿童,善于化解社会特殊矛盾,挽救了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坚持群众路线,探索“三不”工作方法
詹红荔同志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性,主动将少年审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大系统之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总结探索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贯穿庭前、庭中、庭后的“三不”工作法,有效延伸、拓展少年审判的工作平台和帮教空间。“三不”工作法,即庭前的“三个不开庭”( 未理清阅卷后发现的关键问题、未查清被告人成长经历社会背景、未见面心理疏导被告人了解其犯罪认识)、庭中的“三个不轻易判刑”(被告人未悔过、被害人未和解、可判非监禁刑但未落实帮教)、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出狱后思想反复或问题未解决、发出司法建议未落实)。陈某16岁时因小过节把另一少年殴打致死,在看守所里又因琐事把一个老年在押犯踢成重伤。詹红荔同志两次远赴陈某家乡调查,亲自前往看守所对陈某进行心理疏导,庭审时继续以情理法教育、疏导、感化陈某,使他当庭跪在被害人家属面前请求原谅,向父母叩头发誓一定要改过自新。8年来,詹红荔同志依靠社会各界的帮助,先后为70余名出狱后无依无靠的少年犯找到了工作,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
坚持创新形式,积极推动和谐司法
詹红荔同志注重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探索出一套包含预防、惩治、援救、帮教、新生等各方面各环节的新办法、新机制。为把青少年犯罪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她推出“互动式法制教育课”、“社区心理辅导”等一系列立体的法制教育组合模式,设立维权教育基地、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开展青少年法制漫画大赛,连续举办3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制作100多幅“流动式法制宣传展板”,利用QQ为有各种困惑和困难的少年提供网上咨询服务。在她的耐心疏导和心理干预下, 12名问题少年重返课堂、4名在犯罪边缘徘徊的少年走向正道,延平区在校生犯罪率同比下降60%。为了对少年犯进行针对性更强的心理矫正,她主动学习了大量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知识,总结出一套“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对重点少年犯进行档案式管理,先后详细记录了 300 多名重点少年犯的生日、犯罪动机、家庭状况、性格特征及心理干预、矫正方法等;组建延平区“新生少年服务队”每年开展一次公益活动,让少年犯更好地融入社会、感恩社会。汶川地震后她带领“新生少年服务队”举办了一场“伸出你的手”的赈灾义演,为灾区募集捐款7万余元,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