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的百合是心灯——法官詹红荔情系青少年
夏秋交替时节,仍显炎热。昨日下午,“南平市道德模范和身边的好人事迹报告会”巡回演讲活动在延平启动。坐在闽北大剧院的观众席上,细细地听着詹红荔的演讲,任心灵因为感动而如水荡漾。
詹红荔是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在中国文明网举办的2010年第一届“ 中国好人榜”评选推荐活动中名列第七名。
百合,南平市花。已经从事了20多年法官工作的詹红荔,特别是在少年审判庭工作7年来,仿若一朵绽放的百合花,用心、用爱,为这片土地的越发美丽而从未停下脚步。
在母亲的眼中,所有孩子的本性都是好的,只要正确引导和及时帮扶,他们都能走入正道。
早在刑庭工作期间,詹红荔就一次次目睹了少年犯父母眼神中痛彻心肺的悲切。
詹红荔也是个母亲,也有家人,也有孩子。她认为,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在母亲的眼中,所有孩子的本性都是好的,只要正确引导和及时帮扶,他们都能走入正道。因此,她希望能用爱去创造奇迹,虽然这条道路肯定会充满艰辛与坎坷,但她愿意去尝试。于是,2003年4月,延平区法院在机构改革中专门成立了少年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一向富有爱心的詹红荔就到了少年庭工作。
不论是多坏的孩子,詹红荔都以一颗母爱的心去对待。不管是帮助少年犯讨薪、找工作,还是进校园、进监所进行法制教育,她都不遗余力。她把责任和性格,作为如此付出的动力。
“少年法官所肩负的社会责任,要远大于所担负的法律责任。作为母亲,作为少年法官必须富含感情地、积极主动地寻求挽救最大多数孩子的最大可能性。”詹红荔如是说。少年审判庭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更多是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这些传统小案,但詹红荔深知这些小案件的要求远不止公正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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