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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916

连城县以创建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为抓手

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连城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实施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抓选点,确定创建目标。以开展“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载体,打造各具特色的党建示范典型,使创先争优活动“创”有目标、“争”有榜样。坚持先调研、后定点原则,县、乡两级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综合分析梳理,准确掌握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筛选出30个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村作为创建对象,其中确定莲峰镇鹧鸪村、林坊乡林塘村作为市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确定朋口镇朋口村、文坊村为县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新泉镇儒畲村等17个村为镇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连城县培育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实施方案》,印制下发工作月计划表、工作周进度表,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进度要求、保证措施、单位的职责以及责任人,确保示范点培育工作高标准、有特色地稳步推进。

抓培育,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使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创建工作具体化、经常化、长效化,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县里成立示范点培育领导小组,乡(镇)党委成立示范点培育协调小组,确定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负责人,切实加强对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推动培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建立政策倾斜机制。制定扶持政策,积极鼓励示范点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规定每个市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补助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每个县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补助专项经费15万元,其中县级补助10万元、乡镇配套5万元;并在土地使用、项目申报和审批、证照办理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照顾和减免相关费用。成立县新农村建设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统一贷款给示范点进行新村建设,利息由县财政负担。目前,县、乡两级已投入经费100多万元,专门用于党建综合示范点的创建启动工作。三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建立连城县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挂钩联系市、县级示范点;根据示范点的不同需求,安排财政、交通、国土、建设等16个县直单位和部分乡镇开展结对扶持,并实施“一把手”工程,由挂钩联系单位“一把手”亲自参与、负责落实,为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培育工作提供资金、项目、物资、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目前,挂钩联系单位已提供资金45万元,安排建设项目8个。四是建立指导员制度。选派4名组织部机关干部指导服务市、县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作用,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协助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168”农村党建工作模式,全面实施组织工作创新项目,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抓管理,强化督查考评。根据培育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的跟踪考评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评,以评促建,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对考评合格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限期整改;对实绩不明显,不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及时进行调整。并将党建综合示范点建设列为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考核重要目标之一,年底开展检查评比,将其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党委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制定下发《连城县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村主干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由乡镇党委对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村主干进行绩效考评,并由县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核拨绩效补贴,乡镇党委按考评档次予以发放,充分带动基层创建积极性。


责任编辑:陈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