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蚌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审 牟利未遂罪名待商榷
www.hyyz888.com 2010-04-23 09:4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我来说两句

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20日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

被告人谈某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间,以蚌埠市鑫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黑虎山景区开发建设项目为由,在与他人签订工程承包协议时,索要现金16万元。一审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谈某有期徒刑7年。谈某提出上诉。

二审公诉人认为,认定谈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值得商榷,因为黑虎山景区项目尚未获批,被索取钱财者不可能获得利益。合议庭当庭没有宣判。(李光明 通讯员林荣卫 罗晓敏)


责任编辑:李凌燕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