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过渡?
标准划分清晰之后,下一步的问题就是如何面对现在已经存在的众多民办教育学校,如何给这些学校划分类别。这仍是浩大工程。
“我曾经打电话问过一个民办学校的董事长,你愿意选择哪一分类?他想了半天觉得是非营利的比较好,这样能保护自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告诉本报记者。“他首先考虑的是能不能保护自己,而不是对民办教育有一个宏观的判断。”
对于现有的民办学校的身份的界定,本身就是一次利益的重新调整。
“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毕竟涉及到十几万的学校和上千万的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学生。”一位参与《规划纲要》起草的人士表达了顾虑。
5月15日的讨论会上,有专家提出可以实行“老学校老办法,新学校新办法”,老学校条件成熟之后慢慢的过渡。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则明确表示,这个办法“好是好,但是有点不切实际”。他说,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针对存量而非增量。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随着中国生育高峰的回落,适龄儿童的总量已出现大幅下降,现有的公立教育资源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学龄儿童对于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新举办的民办学校,中小学新建学校再出现只能是很小的部分,基本上不可能有大规模的新的中小学的民办学校出现。
由是,有与会专家提出了建立“民办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设想。
袁绪程表示,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区,重新建立民办教育机构的性质,分别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产业登记。
如果转为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政府应该给予很多的支持,社会应该给予大量的捐助;如果转为营利性的学校要进行转制,转成企业制的单位,要重新评估确定和界定国家学校个人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教职员工的身份转换和补偿以及土地变现等政策。
产权明晰以后大量的引进财团,与此同时要放开营利性办学,鼓励民间资金大量地投入到教育产业。
决策层在立法或者是规划规定的时候可以把目标模式和过渡模式做一个区分,比如说逐渐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的关系,在政策制定的时候有一个缓冲的时间。这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教授的建议。
无论哪一种建议,民办教育分类政策,这是新教改难以回避的新命题,试点先行先试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