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所涉刑事案件1414件、涉案1744人,审结1273件、1580人。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根据刑法规定,“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涉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走私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传播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
记者了解到,2009年,各级人民法院迅速审理了一批窝点案、网络案、团伙案、系列案等大案、要案,壮大了“扫黄打非”的声势,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出现一批典型案件。
江苏启东贩卖淫秽光盘案主犯获刑10年孙军工介绍说,在涉及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方面,青岛胶州“1·07”贩卖淫秽光盘案,共查办淫秽光盘 4828张,犯罪人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000元。而另一起典型案件江苏启东“4·23”贩卖非法淫秽光盘案中,仅查获盗版光盘就达23万张,此外查获的还有淫秽光盘6000余张,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天津批销盗版音像制品案涉案达27个省区市从2005年至2008年,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涉及全国 27个省区市。该团伙主犯因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最高获刑7年,并处罚金10.5万元。
上海特大制售非法报纸案累计销售25万余份江苏徐州宣判的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中,该团伙共印制48种非法报纸达323.6万余份,销售到全国 25个省区市90多个地市县。该犯罪团伙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而在上海特大制售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中,该团伙冒用他人出版许可刊号,编辑出版多种非法出版物在上海销售,累计销售25万余份。据了解,该案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最高获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制日报北京1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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