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8日,广东湛江市纪委作出对廉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锡照立案检查的决定。同时廉江市委、市政府和纪委也暂停了陈锡照的职务,廉江市纪委又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规定:"副股级及其以上干部摆宴席超过10桌,或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
一个对公安局副局长的查处决定后面,紧跟着一个严禁摆酒敛财的通知,且标以"紧急",可见事情之严重。廉江市纪委这则现代版的"亡羊补牢"着实牵动了媒体,赚足了眼球。但细看却发现,它表面看十万火急、严格严密,但实质却没有任何操作性的一张废纸。
先看被禁者的范围。副股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在廉江这个县级市里,这个覆盖范围看似把拥有些权力的党政干部"一网打尽"了。但是,通知并没有说这些副股级以上干部的家属的行为也在被禁之列。如果这些干部的家属不是党员不是副股级以上或压根儿就不是干部,这些人是不是就可以摆酒设宴了?那些副股级以上干部的影响力会不会在他们的家属摆酒过程中存在?
再看操办控制的指向。"要严格控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范围,党员、干部操办结婚、死亡、晋升、升学、参军、乔迁、出国(境)、生日、子女或孙子女满月等婚丧喜庆事宜,宴请要严格限制在亲朋戚友范围"。规定连续用了两个"严格",可见之严肃之重要。第一个"严格"所控制的几乎囊括了当前人情往来的所有范围,就连"孙子女满月"都进了允许之列,如此"严格",真让人哭笑不得。第二个"严格"限制在亲朋戚友范围。"亲戚"倒是好界定,但什么样的亲戚算是允许的亲戚呢?像相声里说的"二姑的三哥的四舅的三叔的小姨子的二大爷"算不算亲戚?至于"朋友"界定更是模糊了,同事同仁之间,领导与部属之间,上级单位与下级单位的同行之间,所管辖的企事业人员之间,能不能有朋友?这些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既没有明文界定,又无规定来遵循,就是让神仙来执法,也会被弄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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