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新闻>林权专题>政策解读> 正文
共有林权权利人都持证行使权利
www.hyyz888.com 2009-11-30 17:08 来源: 我来说两句

共有林权权利人都持证

从我省的林改实践看,林权共有的现象经常存在。在现有模式下,共有权人只能委托其中一人作为持证人。这种做法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因不放心林权证存放在持证人处,其他共有人往往将林权证寄在村集体,导致林权证到户率不高。此外,由一人持证,也不利于其他共有人行使其正当权利,直接影响了对森林资源的充分利用。

针对这种情况,《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向共有林权权利人分别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权证应当注明其他共有林权权利人。这给林农吃上了“定心丸”,将有利于林改的深入推进。


责任编辑:陈楠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