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安徽固镇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因索贿获刑
www.hyyz888.com 2009-11-27 13:59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不仅“慷慨”收受工程承包商主动送来的款物,还以急需用钱为名,直接打电话找其索要。安徽省固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陈晓光因非法收受和索取贿赂,日前被蚌埠市禹会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2008年7月,蚌埠市纪检部门发现陈晓光涉嫌受贿的线索并移交检察机关。经蚌埠市检察院指定,该市蚌山区检察院对陈晓光立案侦查。后经指定,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于10月对此案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初,安徽智诚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崔巍(另案处理)为了承建固镇县交警队摩托车检测线工程,找到时任固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的陈晓光,当得知交警大队的土地要转让,崔巍通过陈晓光顺利买下该宗土地。后该公司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顺利承接了交警大队新办公楼等工程。
2004年11月,陈晓光以急用钱为名,打电话要求崔巍送其7万元,崔巍当天将钱送到了陈晓光的办公室。为感谢陈晓光,2005年10月至2008年4月间,崔巍先后8次送给陈晓光现金9万元、购物券2000元、手机一部。(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杨世成 万宗才)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