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随着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与经营商品林收益差距的加大,生态公益林的管护难度也在增加。不少专家建议,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解决当前闽江上游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管护困难等问题。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龚高健博士建议,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生态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确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适当提高“两江流域”补偿标准,专项用于闽江、九龙江流域重点整治项目。同时,要参照晋江、洛阳江流域的补偿办法,由两大河流下游受益县(市、区)按用水量比例等,合理分摊生态补偿费用。对我省其他江河流域,如木兰溪、交溪等,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同时,还应逐步提高土地、道路、海域等领域的生态资源补偿标准。
为“限塑”建立环保基金
“限塑令”的本意是减少资源浪费、控制白色污染,但实施以来却出现连卷塑料袋大增等新问题。厦门大学海洋环境科学学科教授焦念志说,塑料袋白色污染依然存在,这种现象将打击人们的环保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影响减少资源浪费、控制环境污染的目标。
他建议,有关部门要完善机制,尽快制定必要的监督措施或相应的补充规定,避免让销售塑料袋成为商家盈利的手段;推行塑料袋的替代品,除了倡导消费者自带购物袋外,还应开发推广纸袋子等替代品;建立“限塑环保基金”,要求商家将出售塑料袋的盈利部分回馈给环保事业,共担环保责任。
建设生态型新农村
环境污染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一些专家建议,要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建设生态型新农村。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副主委程思怡建议,要建立农村环保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生态环保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发展绿色农业;加大对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的治理与产业规划力度,对养殖业粪便无害化处理制定条例、监管到位,并给制成有机肥企业政策性补贴;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严把项目引进关,加强污染源的集中治理。
一些民革福建省委员会委员建议,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将农业生态环境成本和农业生态环境效益纳入考核体系;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循环农业资金的增加;建立促进循环农业技术开发与推广的机制,鼓励民间设立循环经济技术研发机构,推进循环农业技术入户。
- 2009-10-27加强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上)
- 2009-10-26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 2009-10-22提高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 2009-10-21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
- 2009-10-20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发展现代农业
- 2009-10-16打造海西能源和公共设施保障体系
- 2009-10-16构建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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