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29日讯(本网记者潘园园、通讯员巍然)
《实施意见》要点
(一)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的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上项目严把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健全节能环保奖惩机制,完善差别电价等相关政策。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和污染减排项目建设,严格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管理,继续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和建筑节能,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建立淘汰补偿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与应用。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建设,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重点行业废弃物再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二)强化生态建设和保护。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资源抚育更新,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强化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清理整顿水电开发项目,严格河道、海域采沙监管,强化江河湖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闽江等流域生态补偿具体实施办法,推动龙岩、汕头、潮州建立汀江(韩江)流域治理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协同保护。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加强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和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抢救性保护、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强制性保护、生态环境良好区和农村生态环境积极性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历史文化街区严格保护,促进环境质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
(三) 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加强污染治理、监测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加强区域污染防控,加快整治重点流域、主要海湾和近岸海域。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发展农村沼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台湾海峡海域水环境整治,实施陆源排海溯源追究,严格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治理海漂垃圾污染。加大力度整治城市内河、噪音和机动车污染。加快治理重点矿业开采区、重点水土流失区等生态脆弱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研究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等政策措施,推进治理项目建设。加强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能力。
- 2009-10-27加强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上)
- 2009-10-26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 2009-10-22提高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 2009-10-21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
- 2009-10-20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发展现代农业
- 2009-10-16打造海西能源和公共设施保障体系
- 2009-10-16构建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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