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从目前已经出台政策的三家银行来看,监管部门要求的“人均居住面积”的前提,已被银行忽略。也就是说,按照现有的银行规定,福州一个三口之家,即便原来的住房面积已超过90平方米(福州2008年人均居住面积近30平方米),但其只要是出于“改善需求”,再买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仍能享受7折房贷利率以及20%首付款的优惠,而不需要根据银监会的“二套房政策”来执行。据悉,除了各家商业银行,之前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未提及“人均居住面积”一说。
另一方面,根据监管部门此前出台的政策要求,购房者之前只要有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再买第二套房,都需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但这一要求目前也已被忽略,以建行的政策为例,“居民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即在此之前的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再购买改善型二套房,也可享受到最低7折的利率优惠。
已买别墅再购二房利率也能打7折
省内一家国有银行的人士称,由于“改善型住房”难以界定,同一客户在不同银行申请房贷利率的结果,自然不同,即便是同一个银行对同样的客户也会做出不同的认定结果。
此外,上述中介人士分析,监管部门此前出台的“二套房优惠政策”中,除了“人均居住面积”和“贷款记录”已经被各家商业银行忽略外,各家银行政策中的普通商品房限制,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被落实。
这一说法得到福州某股份制银行个贷部门一位人士的证实。据介绍,按照目前各家银行的规定,购房者出于“改善需求”再买第二套房,要想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必须是普通商品房。而按照福州市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二是房屋实际成交价格在一定标准以内[鼓楼、台江区为每平方米8500元以下(含),其他城区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含)]。
然而,银行在审批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时,申请人留在人民银行的征信记录中,只有贷款余额和还款情况,而没有此前购买房子的具体信息,因此,购房者的首套房到底是不是普通商品房,银行也很难认定。
“我们不可能到房管局去查,所以已买了别墅的客户,再申请买二套房,说不定也能得到7折优惠!”
整体房价仍较高吸引不了投资者
上述多位银行业人士认为,从实际操作上讲,二套房政策已名存实亡。银行业与地产中介人士普遍认为,真正有改善需求的购房者,将可节省不少利息支出,但由于目前房价整体仍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吸引不了多少投资性购房者加入。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防控部门人士称,二套房政策放不放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购房者需要警惕的是,在目前楼市成交量相对放大的背景下,二套房限制名存实亡的现象,会被某些利益集团故意曲解为房地产市场已经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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