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系统切实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编制《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我部成立了汶川地震灾后学校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经过历时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帮助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部署和指导地方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按照优化学校布局布点、推进标准化建设、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确保校舍安全的原则,在对各地上报规划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构建了规划数据库,完成了《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学校恢复重建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修订有关标准,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1、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进行修订,将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标准由丙类提高到乙类(即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2、在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过程中,增加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等内容,并依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有关国家标准,对学校校舍的选址以及建筑结构、建筑防火、防雷、楼梯等诸多方面的安全防范也做了相应规定。新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于2008年9月3日发布,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为促进新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校舍质量和安全管理,2008年11月11日—13日,我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和建设兵团教育主管部门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1个规划县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培训。
——编制技术导则和参考图集,为重建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