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29岁的阿华(化名)带着女儿再嫁,如今因为女儿的问题,她和老公阿军(化名)又闹起离婚。由于阿华在阿军家开的超市里帮忙,她很担心离婚后自己的生活,特别是女儿。“女儿平时也管阿军叫爸爸,要是我们离婚,阿军的财产她有份吗?”昨天上午,阿华打进本报热线询问。
阿华说,她和阿军是经人介绍认识的。阿军家境不错,父母经营着一家小超市,还有两套房子出租。
阿军读初中时因顽皮,不慎从高处摔下后致残,脚跛了,得靠拐杖行走,这让家人很愁他的婚姻大事。“媒人说,阿军虽然残疾,但眼光还是挺高的,相亲几次都没成功,我们见面后,彼此都还满意。”阿华说这是缘分,阿军觉得她漂亮有文化,还不介意她有孩子。
再婚后,阿军家的小超市要扩大规模,阿华辞去工作到店里帮忙,同时照顾老公和女儿的生活,她很满意这样平静的生活。在阿华的教导下,女儿把阿军当亲爸爸一样叫,夫妻俩都很开心。
但婆婆对此很有意见,常告诫儿子别让“野孩子”占便宜,从不给小女孩好脸色看。
这一切,阿华看在眼里,她尽量避免与婆婆说话。
今年3月,公公婆婆住的房子拆迁,搬来与阿军夫妇同住。婆婆听到小女孩管阿军叫“爸爸”,就批了两句,吓得小女孩直哭。阿军不想让婆媳起争执,让阿华转告女儿,别当着老妈的面叫就是了。
阿华很难过,但还是答应了。
不光如此,婆婆看到阿华陪女儿玩,就一定让她去干家务活,并告诉她别“胳膊肘往外拐”,还叫她早点给阿军生个大胖小子。
近日,阿华跟阿军说,女儿明年要上小学了,她想把小孩的户口从娘家转到阿军名下,因为阿军家所在的片区有个不错的小学。阿军说户口本在他妈那,阿华就找婆婆商量,结果婆婆骂阿华“光吃米不下蛋”,还狠狠拧了小女孩几下,拒绝了阿华的要求。阿华气坏了,跟婆婆吵起来。
这次婆媳大吵后,阿华向阿军提出离婚,她觉得女儿长大了,需要一个正常的家庭环境。她问专家,离婚后她的女儿能否分得继父的一份财产,“明年她就要上小学了,眼下的生活真是一团乱”。
林武(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李芹花(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小女孩作为子女,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阿华再婚的3年中,继父与小女孩形成连续的抚养关系,共同生活。根据《继承法》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养子女一样地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在母亲的再婚期间,小女孩享有继父的继承权而不是财产分割的权利。可以看出夫妻两人还存在感情基础,建议两人从有利于生活与孩子的原则出发好好沟通,保持家庭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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