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厦门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发布老年人和中年妇女被骗警情

2017-07-21 07:30:05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炒股大师”群里“秀本领”,骗走20万元;“民警”和“检察官”轮番上阵,骗走20万元;多年“好友”通过微信借钱,也骗走10万元……这些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均为中老年妇女。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获悉,今年1月至7月,全市接报40岁以上群体被骗警情506起,占总警情的13%,但被骗金额占总损失的54.77%。其中40岁至49岁中年人被骗375起,50岁以上老年人被骗131起。较为高发的诈骗手段有冒充亲友领导、冒充查案、冒充客服、商品交易、投资理财、征婚交友等。

“炒股客服”骗走20万

今年46岁的陈女士,平时会通过QQ和一些网友聊天。1月10日当天,一名QQ好友将陈女士拉进一个名为“围猎”的网络视频聊天群,该QQ好友还告诉陈女士,群里有一个老师炒股很厉害。

进群后,陈女士发现,群里有几名“老师”互相吹捧,表示对方炒股能力极强,短时间内就能赚不少钱。在这种聊天环境下,陈女士的心就慢慢动摇了。随后,就有一名“客服人员”主动联系陈女士,并向其推荐了一只股票。

在对方的轮番轰炸下,陈女士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20万元。次日,对方表示陈女士所买的股票全部跌停,钱全部输光了。发现被骗后,陈女士遂报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