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福建舆情研究院> 司法舆情观察 > 正文

打造“三三三”模式 深化社区矫正工作

2017-03-23 17:13:29  来源: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 记者 蔡添高 通讯员 陈德荣

“我们立足闽西实际,着力打造‘三三三’工作模式,即做到三个坚持、完善三项机制、创新三大举措,走出了一条具有龙岩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21日,谈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市司法局余德辉局长如数家珍。

据悉,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929人,期满解矫11395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534人,重新犯罪率为0.17%,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就在不久前,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还刊载了龙岩市《创造社区矫正工作“三三三”模式》,介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省司法厅也通过简报等形式多次介绍推广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经验。

“三个坚持”打造过硬队伍

“所谓‘三个坚持’指的是坚持理论武装、坚持岗位练兵、坚持正风肃纪,通过‘三个坚持’打造政治、业务和作风都过硬的队伍”市司法局矫安科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此,在政治上,去年他们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队伍“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开展学习我市全国先进司法所长、全省优秀共产党员邹富华先进事迹的活动,组织全市司法所长接受红色革命教育,并组织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筑牢政治本色。

在业务上,开展读书月活动,每年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班,连续开展“十佳社区矫正案例”、“十佳调查评估意见书”等为主题的“十佳”岗位技能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全市社区矫正队伍履职能力。

在作风上,2013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和重新犯罪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建立“问责制”,对司法所因工作违法等情况,取消该所及其工作人员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近年来,全市有4名司法所长因未落实监管措施而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被诫勉谈话。

“三项机制”提升整体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除了司法行政部门的直接管理,更需要多部门联合才能共同做好。如何让司法行政机关与各部门做好协作与配合?已经摸索出的“三项机制”发挥了独特优势。

沟通协作机制。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文件,通过完善协作机制,解决了衔接配合问题。在去年集中清理社区服刑人员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核查清理出的14人已全部得到纠正,其中经公安机关查找抓获脱漏管服刑人员8人并实施收监。

目标责任机制。我市出台了《龙岩市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将基础建设、经费保障和当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县(市、区)的考核内容。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绩效管理制,列入各单位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总体目标。

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述职制度,每半年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次安排3-5个成员单位进行述职,通报工作,解决问题。

“三大举措”提高工作实效

创新是推动工作的活力和源泉,社区矫正工作也需要不断地创新。市司法局一方面创新教育方式。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社区矫正在线教育平台;创建“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微信群”,社区服刑人员每天打开微信自学,学习完成点赞签阅;各乡镇司法所设立社区服刑人员图书阅览室,要求具有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必须阅读两种以上类型的图书,做好学习笔记并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另一方面,创新管理途径。2016年初,我市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形成“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管理模式。长汀县开展手牵手帮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疗伤”、心连心助“折翼天使”“重生”活动,指定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每人与一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结对子。通过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教育,使37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同时创新监管手段。依托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为每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电子档案,建立手机定位、人脸识别、声纹识别“三位一体”的电子围墙。利用微信运用管控平台,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微信群,利用微信共享实时位置、语音输入和视频等功能,察看活动地点、检查人机分离,落实监管措施。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