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福建舆情研究院> 司法舆情观察 > 正文

汽车质量问题可司法鉴定

2017-03-22 17:23:04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本报上海3月21日电 (记者沈文敏)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质量问题,该由谁说了算?今后,上海的“有车族”可以减少烦恼了——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全国首个“汽车质量司法鉴定总站”日前在上海成立,通过专业人士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专业鉴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文书,以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汽车质量司法鉴定受理范围为机动车所有人、生产或维修企业法人或者委托人(代理人)提出的鉴定申请;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机构、公证机构、保险机构等单位因法律诉讼、人民调解、公证财产、赔偿损失需要等提出的鉴定申请;其它利益相关方提出的鉴定申请和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鉴定申请。据悉,为方便消费者,总站将下设16个分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