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组织学习党代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www.hyyz888.com 2016-10-18 17:35:44 来源:厦门市妇联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妇联新闻网讯 10月17日,市妇联召开贯彻厦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妇联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市妇联领导,各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委会、各高校妇委会负责人及市妇联机关各部室、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传达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紧扣群团改革大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工作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群众为厦门市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贡献“半边天”的智慧和力量。
一是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引领广大妇女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引导妇女在“互联网+”新业态中主动作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创业致富,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贡献力量。继续实施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帮扶妇女创业就业,带动一批妇女就业。积极争取高校、科研机构、众创基地等资源,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妇联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系统等孵化平台,尝试建设“众创基地+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妇女创业就业指导志愿团队,组织创业导师、创业项目、创业政策进高校、进社区、进村镇、进创业基地,为女大学生、创业女性、农村富余女劳动力提供针对性帮扶。主动融入创新社区工作,深入自贸园区、高新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工业园区、众创空间、社团机构等女性群体集中区域,服务各类女性群体素质提升、文体休闲、互动交友联谊等实际需求。
二是大力推进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妇女的“两个独特作用”,同心铸造城市文明品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组织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要求,持续创新工作载体。继续依托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扩充最美家庭宣讲志愿者队伍,开展“点赞最美家庭、倡扬最美家风”巡讲系列活动。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树清廉家风,立崇廉家规”好家风建设活动,培树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社区(村),开展好家风典型领跑活动;创建完善家庭建设示范基地,开展好家风教育实践活动;编撰好家风好家训读本,开展好家风成果展示活动,切实将最美精神中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到千家万户。制定实施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印《厦门市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培训教材》,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力争百场家庭教育等各类专题公益讲座受益群众达10万人次。注重研究家庭发展中的新情况,如家庭养老服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半岁到三岁孩子托幼服务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三是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引导广大妇女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做出新贡献。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广大妇女、家庭的生态文明教育宣传,推动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坚持分众动员、样板引领、趣味普及和特色培育的思路,组织开展巾帼美丽家园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美丽家园建设、生态保护、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能降耗等工作。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巾帼农家乐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举办巾帼乡村旅游培训班,培育新的绿色经济增长点。
四是大力推进开放发展,引导广大妇女致力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两岸同胞融合支点。举办“巾帼文明岗”服务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建立全市“巾帼文明岗”管理系统,规范跟踪管理和培训交流,动员号召全市2012个各级“巾帼文明岗”以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为营造营商环境做贡献。持续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在自贸区、工业园区、窗口服务单位的深入开展,在“两新”组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型企业、单位、团体集中选树一批“巾帼文明岗”。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为创建志愿服务示范市做出新贡献。整体提升两岸基层妇女群众多元融合的层次和水平,在持续推动海峡妇女论坛、厦金亲子夏令营、“最美家庭”与在厦台生结对、台湾女大学生来厦实习等特色品牌活动的基础上,策划组织开展多层面的女大学生、创业女青年、亲子家庭间的交流联谊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手工制作、闽南传统风俗、文体健身、志愿服务、家庭教育、创业分享沙龙等活动。服务自贸区建设,做好在厦台商台胞台属联络联谊工作。探索建立两岸三地女性社会工作交流合作平台,常态化组织开展互动交流。
五是大力推进共享发展,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进步创造良好条件。推动制定《厦门市关于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意见》、《厦门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规程》。做好《厦门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妇女儿童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妇女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健康家庭建设,推动扩大妇女“两癌”检查和治疗救助覆盖面,确保全年完成农村妇女、女职工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不低于4万例的目标任务。积极争取更多政策、资源惠及困难妇女儿童、来厦务工人员、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群体,持续实施贫困妇女“四癌”救助、城乡困难妇女儿童大病救助、“春蕾计划”助学活动等关爱项目。实施“关爱来厦务工人员子女成长”等省“两纲”重难点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点。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命名授牌新一批社区“儿童之家”。当前,还要继续做好抗击台风“莫兰蒂”受灾困难妇女群众的帮扶,了解她们需求,加大困难农村妇女生产帮扶等。
责任编辑: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