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经济 > 正文

​厦门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 8月1日起施行

2024-07-15 09:10:14  作者: 陈泥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点击

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6大措施

(一)精简申报材料

推行以声明及承诺替代相关申请材料,相关部门根据实行承诺即入制的事项,编制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基本信息、审批条件要求、承诺内容及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违反承诺处置措施等,申请人对上述内容进行声明及承诺后,免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优化申报服务

相关部门要修改完善并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便利申请人查找下载。优化线上线下多种申报辅导方式,提升各类导航指引和咨询服务的专业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对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事项,积极融合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智能预填、智能预审、自动审批等智能审批服务。

(三)简化审批程序

对实行承诺即入制的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即入制方式办理。申请人自愿作出声明及承诺并按要求提交申请书的,相关部门应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即入制。

(四)开展履行承诺核查

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行业特点、主体信用状况、事项风险等级等,逐项明确核查办法,包括核查部门、期限、方式等内容。按照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对经营主体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推动履行承诺情况核查规范化、标准化。核查标准之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履行承诺情况核查要求。依法将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五)依法处置违反承诺行为

核查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或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结合申请人事前声明及承诺、行政机关核查结果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视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部门要区分申请人违反承诺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等情形,对情节轻微的按规定予以包容审慎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相应失信惩戒措施。

(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共通,做好审批数据推送和监管数据回流,推送相关信用数据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造“准营即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

相关

多项改革举措同步发力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同步便利,多项改革举措同步发力,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一网通”全国率先 近年来,聚焦经营主体准营环节,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挖掘数字资源储量,高效整合信息化成果,持续优化商事主体“一网通”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全国率先实现商事登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工业许可等事项一网通办,建立起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整链式服务体系,这个打造登记审批全链条服务体系的举措获全省推广。

●“一件事”入选典型案例 推出融合经营主体登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81个事项的17个“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共计精简115份申请材料,减少124个办理环节,压缩89天办理时间,实现群众办事少填、少跑、少等,“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打造智能主题套餐服务模式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入选2023年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典型案例。

●“证照分离”持续深化 不断压缩许可时限,优化许可流程。全省率先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全程网办”。推行证前指导,推动行政资源关口前移,由市场监管人员事先提供现场勘察、业务咨询指导等服务,帮助企业减少盲目投资损失。

1  2  3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