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拟设“嘉庚教育遗产日”
2024-06-21 09:07:24来源: 厦门晚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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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设“嘉庚教育遗产日” 《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发布,欢迎单位、个人提出意见 道南楼群和南薰楼群(右) 陈嘉庚先生故居 陈嘉庚出生地:颍川世泽堂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汪燕妮 图/记者 刘东华)昨日,《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本办法”)全文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gov.cn)和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本次规章立法的调整对象即为“嘉庚教育遗产”,主要是针对嘉庚教育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等方面予以法律规范,是为了加强嘉庚教育遗产保护,为下一步申报世遗项目做好配套准备工作。 嘉庚教育遗产是陈嘉庚亲力亲为在祖国故土进行的全面、系统的现代化教育实践及其突出成就的实物例证,承载着陈嘉庚先生的教育理念和思想,见证了以陈嘉庚为代表的华侨群体如何通过教育助力乡族与国民充满自信地自立于新时代,在推动民族传统与地域传统与时俱进的同时,也使其文化特质成为新时代文化多样性中极具生命力的组成部分。 2024年恰逢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将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推动嘉庚教育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是继承和弘扬嘉庚精神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立法,着力解决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利用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切实加强嘉庚教育遗产(尤其是不可移动的文物及历史建筑)的保护,加大对嘉庚教育思想的研究、挖掘和阐释力度。以嘉庚教育遗产为载体、以弘扬嘉庚精神为纽带,进一步推动和扩大我国与嘉庚先生侨居所在的东南亚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凝聚侨心侨力,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何为教育遗产? 嘉庚风格建(构)筑物、故居等及相关文献、手稿和实物等 本办法所称嘉庚教育遗产,是指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承载和体现嘉庚教育思想、具有纪念或者史料价值的建(构)筑物、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文献资料及其他代表性实物。 本市对嘉庚教育遗产及其环境实行整体保护,保护对象包括: 1. 集美学村尚忠楼群、允恭楼群、南侨楼群、南薰楼群、科学馆、养正楼、厦门大学群贤楼群、芙蓉楼群、建南楼群、华侨博物院等嘉庚风格建(构)筑物、公共配套设施; 2.依托嘉庚风格建(构)筑物、建筑群构成的空间形态、景观视廊及周边环境; 3.其他未列入文物、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历史建筑,但属于嘉庚教育体系或者具有嘉庚风格的建(构)筑物、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4.陈嘉庚故居、旧居、纪念馆、集美鳌园景区及其周边环境; 5.记录、承载嘉庚教育思想的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以及其他代表性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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