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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公开选任224名人民陪审员

2024-06-13 09:06:43作者: 张珺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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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法院案件审理 欢迎加入“无袍法官”

思明区公开选任224名人民陪审员,报名时间截至7月12日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张珺 通讯员 贺立业)一起来报名参加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共同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贡献一份力量吧。记者昨日获悉,思明区司法局、思明区人民法院和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任224名人民陪审员,报名时间截至7月12日。

思明区2024年拟选任的224名人民陪审员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18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44名。有意者可在规定的时限内(2024年6月13日—2024年7月1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登记报名。

报名人民陪审员

需符合相应条件

根据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八周岁;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具有思明区户籍或在思明区居住一年以上(由思明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人员,若工作单位在思明辖区内,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7.热爱审判事业,能按时参加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

需要特别明确的是,三类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另外,有以下情形者也不可担任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多种方式结合

选任人民陪审员

据悉,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随机抽选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由思明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1120名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在此基础上,思明区司法局会同思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对候选人进行初步核查,排除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思明区司法局通过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网络平台,采取发送手机短信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征询候选人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向,并告知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和权利义务。有参选意向的,可通过短信中的“链接”或扫描文末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报名,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并向思明区司法局现场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步骤为:1.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公民个人,扫描二维码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并向思明区司法局或辖区内的10个司法所现场提供相关书面材料;2.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并向思明区司法局现场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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