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生> 正文

五香条(卷)在厦有了食安标准

2024-06-05 09:15:15作者: 陈泥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五香”有了食安标准

《供厦食品 预制菜 五香条(卷)》食品安全团体标准本月起实施

制作要用猪前腿五花肉,淀粉含量不能超过10%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雪松用一种专门的豆皮裹上剁碎的精肉、荸荠、葱等,包成如春卷状,再放下油锅炸成外观焦黄、芳香酥脆的佐餐美味……炸五香条(卷),是闽南人最喜爱的地方传统小吃之一,早在1931年出版的《厦门指南》等史料中就有记载。1998年和2001年,炸五香条(卷)先后被认定为“福建名小吃”和“中华名小吃”。

如今,炸五香条(卷)已成为闽南婚丧喜庆、逢年过节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佳肴。不过,这样一种声名在外的地方传统美食却一直缺失“标准”。近日,厦门市食安联正式向社会发布《供厦食品 预制菜 五香条(卷)》食品安全团体标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此,这种闽南特色传统名吃第一次有了自己的食品安全标准。

外观色泽气味等都有具体要求

随着预制菜的兴起,一些传统小吃也开始借力这股大潮,谋划做大做强。在闽南,不仅包括福建胜福食品在内的冷冻五香条生产企业应运而生,还有一些知名网红小作坊,比如八市阿杰五香、同安卢聪艺小吃等,也将半成品五香条卖给消费者,深受市民游客喜爱。但由于没有食品安全标准,五香条的食品安全难以把控,尤其是主要原料猪肉的选料和配比存在较大差异,缺少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为更好地规范五香条的生产经营,让消费者吃得更放心,今年初,在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下,厦门市食安联牵头,福建省胜福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宏旺味香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质检院、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起草了《供厦食品 预制菜 五香条(卷)》团体标准,适用于速冻而成的需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五香条(卷)产品。

该标准首次以标准形式为五香条(卷)定义,并从外观、色泽、气味和滋味、杂质等四个方面给出感官的具体要求,还引入香港、台湾地区较严格的食品安全技术指标,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标准,填补了五香条这一闽南特色小吃的食品安全标准空白。

据介绍,此次发布实施的标准严格遵循国家前不久出台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规范预制菜范围的相关要求。由于该产品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部分指标的设定参考了SB/T 10482-2002《预制肉类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和T/XMSSAL 0058-2023《供厦食品 预制菜》的要求。

1 2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