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思明区> 正文

厦门思明: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 企业可获最高6.5万元补助

2024-05-17 09:13:34作者: 林雯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 企业可获最高6.5万元补助

思明区出台认定管理办法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雯)《思明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对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的基地企业进行补助,最高6.5万元。

近年来,厦门大学等高校先后在思明区企业中设立35个实习实训合作基地。去年一年,相关合作企业吸纳实习大学生就业逾200名,有效推动本地高校毕业生留厦就业和企业靠前引才。

新政策要求基地依托优势企业,建立更加规范的实习实训学生培养体系,接收实习实训学生最少10人,且每名学生实习实训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并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以及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据悉,思明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将于每年第三季度开展集中申报受理工作。通过认定的企业可获2万元/年补助,同时,接收实习实训学生10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可再获得2000元/人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在此基础上,企业每留用1人,可再获得1500元留用人才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