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部门公布3起经济犯罪案例
2024-05-12 19:36 作者:罗子泓 厦公宣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骗保、虚开发票、非法收受和侵占钱款 厦门市公安部门公布 3起经济犯罪案例 厦门日报讯(记者 罗子泓 通讯员 厦公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护航企业发展、守护群众“钱袋子”,昨日,厦门公安经侦部门公布近年来侦破的3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5月15日,是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数据显示:去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经侦部门共侦破金融、涉税、商贸领域经济犯罪案件9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42名,查处涉案总值77.4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达1.23亿余元。 案例 1 人为制造交通事故 骗保25万元 2021年,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以朱某演为首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由该犯罪团伙涉嫌实施的18起(1起未遂)保险诈骗系列案件告破。 经查,2016年至2020年间,该团伙多次故意制造相互碰撞、剐蹭等交通事故,编造虚假事实,向厦门多家保险公司骗取理赔款,涉案保险理赔款金额合计25万余元。2022年,该案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罪犯朱某演、洪某臻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厦门市公安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共同签署《关于防范和打击银行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保险领域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合作,为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警方提示:遭遇交通事故后,市民要尽量自己报险理赔,切莫出借个人证件原件委托理赔。另外,提醒车主、汽修人员、保险理赔人员等,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2 虚开发票 价税合计9.4亿元 去年3月,厦门市经侦部门和税务稽查部门联合行动,将流窜、盘踞在东莞、深圳、潮州、西安等地的7个虚开发票犯罪团伙、2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2021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张某荣、詹某超、杨某平合伙,指使他人在网上登记注册空壳公司,并经中间人介绍,对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万余份,价税合计9.4亿元。 目前该案已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部分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也因违法购买发票受到处罚。案件获评2023年全国经侦系统集群战役优秀案例。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等情形。有的企业经营者会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发票、虚增成本等非法手段达到企业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一些群众会从非法渠道购买发票用于报账报销。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犯罪。企业、市民务必真实交易、合法开票,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案例3 利用职务便利 非法收受和侵占钱款 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间,厦门市某大型互联网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严某利用其负责公司外包代理的职务便利,让公司与刘某宝实控的公司签订游戏代理协议。严某从中非法收受刘某宝钱款116万余元,并与刘某宝共谋侵占互联网公司钱款26万余元。 2023年10月,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经侦大队快速受理立案侦查,当月即抓获涉案人员严某、刘某宝,并追赃挽回企业损失。该案于今年4月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罪犯严某、刘某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企业发展离不开严密高效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内部职务犯罪或外部侵企犯罪的隐患和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反映或报案。 同步 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 “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基地”揭牌 本报讯 (记者 罗子泓 通讯员 厦公宣)昨日,福建省公安厅联合11家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成员单位,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举行第15届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福建会场活动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 专题研讨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院校专家、企业代表等,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课题,开展深度研讨交流。 昨日,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基地”同步揭牌启用。 据介绍,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共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2284起,追赃挽损近50亿元。依托“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等载体,将进一步强化对常见多发经济犯罪的防范宣传和预警提示,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