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四家政法单位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024-04-26 08:59 作者:陈捷 张芯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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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四家政法单位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东南网4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 厦法)近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 依据通告,凡是被厦门市两级法院及厦门海事法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当于2024年4月30日前自觉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无能力履行的,应当主动联系执行法院配合调查。通告还明确了4方面的制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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