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 厦门名列福建第一
2024-03-15 09:53:59来源: 东南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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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海鲜餐厅涉嫌消费欺诈 2023年1月28日,微博网民发图配文称在八市某餐厅就餐被宰,“4个菜付了3500元”。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了解到经营者在投诉发生后,主动联系消费者退还消费款项3500元。但执法人员在厨房后方过道处发现2个泡沫箱内储存有各类冰冻海鲜近50斤,经了解,证实该店存在以冰冻海鲜掉包活鲜的行为。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万元。 案例7 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 2023年7月,湖里区坂上社某摄影店涉嫌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规定,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单》里约定“定金、拍摄付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转让及更改他用”。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与消费者签订含上述格式条款的《合同单》19份,涉案金额16684元。湖里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警告,并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3000元。 案例8 二手车退车消费纠纷 2023年8月,消费者通过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辆二手车,价格53000元,购车当日车辆的行驶里程为6.3万公里。10月15日,车辆发生故障进行维修,维修师傅告知该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将近12万公里。消费者向商家反映,要求商家以5万元回购车辆。经执法人员多次协商和调解,商家同意扣除使用折旧,按4.3万元回购车辆,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9 房地产公司虚假宣传赠送“魔镜” 2023年5月起,某住宅小区业主反映某房地产公司在2020年前后售房时承诺赠送“魔镜”(远程遥控门禁可视对讲系统)却未兑现。市场监管部门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处置该事件,成功引导183位业主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并做司法确认保障协议执行,挽回业主经济损失近15万元。 案例10 美容店搞团购促销价误导消费者 同安7家美容店在某网络平台上销售14个团购项目,事实上,线下经营场所不存在与线上团购所对应的项目、价格及销量等信息,商家通过虚构原价、搞团购促销价来误导消费者,涉嫌价格欺诈。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予以责令整改,并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品牌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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