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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厦可申请补贴

2024-02-27 09:08:34  作者: 钱玲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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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请补贴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同等待遇

东南网2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元宵已过,新一轮的用工高峰即将开启。为了鼓励更多技能人才留厦、在厦发展,厦门再出新举措,送上“真金白银”满满诚意。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新引进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新到厦门就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享受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申请条件:

面向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申请人为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信息应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上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系统中查询,培养层级应显示为“预备技师”。

申请人已在厦门办妥落户手续,按规定缴纳厦门市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未享受过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补贴标准参照厦门市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1万元/人)。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如有调整,从其规定,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申请流程:

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办理。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与厦门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在厦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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