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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专利”打广告 厦门集美多家企业被查

2024-01-24 15:24:05作者: 陈泥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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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专利”打广告 多家企业被查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颖)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互联网专利违法违规线索排查,多家企业因在专利标识、专利宣传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被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集美某公司在天猫平台店铺的产品链接标题和详情页面宣传“专利菌”“专利认证”,但未标注专利种类和专利号;另一家公司在阿里巴巴平台店铺销售的产品,链接标题和详情页面上出现“使用新型专利”等宣传内容,但也未标注专利号。上述行为属于专利标识不规范,违反了《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检查还发现,一家网店在仅委托专利代理公司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况下,便在产品标题和产品链接宣传“外观专利”;另一家公司则因未及时缴交年费,导致其所持有的实用新型专利被终止,但仍在自建网站上对该新型专利进行宣传。“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表示。

此外,集美某公司在实际仅取得7个发明专利的情况下,在自建网站上宣传“发明专利40项”,将该公司其余30个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宣传为“发明专利”。“该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指出。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指导相关经营主体对宣传页面进行立即整改,并向其普及了专利标识和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区分辨别,不要被所谓“专利产品”所迷惑。对经营者而言,要及时为自己的相关专利缴交年费,避免因未缴交年费导致专利被终止;在使用专利进行宣传时,要标识清楚专利类型、专利号,不可使用未获得授权或已经被终止的专利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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