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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首例妨害药品管理案昨日开庭审理

2024-01-20 15:51:28作者: 彭菲来源: 厦门晚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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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三无药品 仍在朋友圈售卖

湖里区首例妨害药品管理案昨日开庭审理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明知是“三无”药品仍进货转售,昨天上午,被告人在湖里区法院受审。该院采用“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模式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

据悉,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湖里区法院受理的首例妨害药品管理案,也是湖里区法院首次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4月以来,被告人苏某霞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是无产品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的药品情况下,仍从网上向他人购买“五毒腰椎间盘突出疼痛丸”“鼻炎舒爽通”“呼噜水”等十余种药品,通过多个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对外销售,以快递方式将药品邮寄给本市多名买家。

2022年5月12日,苏某霞被抓获,现场缴获的“五毒腰椎间盘突出疼痛丸”“鼻炎舒爽通”“呼噜水”等12种产品,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均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未标明产品批号或者有效期,其中“五毒腰椎间盘突出疼痛丸”“鼻炎舒爽通”“呼噜水”药品成分不明,“戴挪伦口腔膏(NIDA)”属于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进口的药品,“鼻炎舒爽通”检出化学药成分“特比萘芬”。

湖里区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前,合议庭全面了解案情,主持湖里区检察院与苏某霞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公示。苏某霞已按照调解协议,向厦门市鹭江公证处提存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12740元,该款项待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将依法上缴国库;同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正义网”刊登致歉信,对其销售劣药行为向广大消费者公开致歉。

昨日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苏某霞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悔过。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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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采取 七人合议庭方式

记者从湖里区法院获悉,采用七人合议庭方式审理案件,旨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促进法官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正义之间的优势互补,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依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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