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生> 正文

厦门发布参保指引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保

2024-01-12 09:11:34作者: 兰云丝来源: 厦门晚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保

市人社局发布参保指引;缴费基数分7档,每月最低842.4元

厦门晚报讯(记者 兰云丝)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在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指引。无论是否厦门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4年,在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为最低每月842.4元,全年最低缴费10108.8元。计算公式为每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基数分7档,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在每月4212元至21060元之间选择。缴费费率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我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或通过厦门税务App、闽政通App、i厦门App等渠道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月缴费,允许每年12月一次性缴纳当年未缴纳月份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请关注厦门税务有关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缴费业务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缴费时间。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