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海沧区>海沧频道>今日海沧> 正文

厦门海沧今年以来针对垃圾不分类行为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2023-10-13 20:04:35作者: 李晓辉来源: 厦门晚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万元罚单

垃圾不分类又不整改,当罚

海沧今年以来针对垃圾不分类行为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执法队员发现一家汽车服务公司门口存在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且不分类投放、未及时清运等问题。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李晓辉 通讯员 尤惠卿 谢意渊)垃圾分类没做好,真的会被重罚!近日,海沧一商家存在垃圾不分类且混投乱放,把“整改令”当作“耳旁风”,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还得限期整改。这也是海沧今年以来针对垃圾不分类行为开出的首张万元罚单。

日前,海沧区城管局市容中队执法队员像往常一样,来到宏大花园小区沿街店面巡查,在经过一家汽车服务公司时,执法队员再次就该商家店门口存在的违法事实,进行现场执法。

“废弃的汽车零部件、废弃轮胎,还有生活垃圾,堆在商铺门口,特别影响市容市貌。”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家商铺不仅存在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问题,而且还未按规定装袋装桶分类投放、未及时清运。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容中队执法人员对这家汽车服务公司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对方是个‘老顽固’,屡教屡犯,把整改当作‘耳旁风’。”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责令整改期间,中队加大了对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这家汽车服务公司并未整改,店门口仍存在着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垃圾分类不到位等现象。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该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整改。”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同时还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引导业主居民和商铺做好垃圾分类。

据悉,该公司当天就上缴了罚款,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提醒】

做好垃圾分类

避免收到罚单

海沧区垃分办表示,《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垃圾不分类,个人最高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单位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下一步,海沧将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与行业监管力度,提升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区城管局市容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与监管力度,请广大居民自觉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以免收到罚单。处罚不是目的,增强全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促进群众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真正实现全民参与才是目的。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