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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新举措 涉及民间投资、充电基础设施等

2023-08-28 08:44:14作者: 刘艳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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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网络怎么优化?民间投资怎么鼓励?农村电网怎么提升?

这些您关心的事有了最新举措

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优化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多渠道获取资金、 提升农村电网现代化水平……厦门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署,印发系列工作措施,事关民间投资、充电基础设施等。

新建公共停车场

配建充电车位

不低于20%

《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优化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实现厦门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

●加强重点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新建公共服务场所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

●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水平

办公区和“三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超充示范”充电基础设施。

●支持创新融合充(换)电设施建设

厦门支持“光储充检放”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建设,培育虚拟电厂市场。

在厦门,汽车充电将越来越方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相关部署,近日,厦门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从优化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强重点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水平、支持创新融合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四方面提出工作措施,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充电需求。

根据《通知》,厦门将以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完善岛内和岛外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补齐岛外、乡村地区等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厦门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

《通知》明确,厦门将加强重点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服务场所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逐步推进既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换电设施的车位比例提升;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应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范围;鼓励居住社区委托专业充电运营商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提高充电设施运维服务;推动公路、景区、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桩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做好农村电网与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衔接。

在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水平方面,《通知》提出,厦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办公区和“三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超充示范”充电基础设施,居住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

《通知》还明确,厦门支持“光储充检放”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建设,支持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提高电网调峰调频等响应能力,培育虚拟电厂市场。

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多渠道获取资金

《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相关意见的通知》

●在项目推荐方面

形成向民间资本推荐的项目清单

●在项目支持方面

开展民间资本投融资服务

●在项目服务方面

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

近日,厦门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相关意见的通知》,明确了9项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努力营造民间投资良好环境,推动民间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在项目推荐方面,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行业领域,形成向民间资本推荐的项目清单。在项目支持方面,开展民间资本投融资服务,强化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多渠道获取资金,并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项目服务方面,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通过“益企服务”“项目之家”等工作平台协调解决民间投资所遇问题。

同时,厦门将积极挖掘、大力推广促进民间投资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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