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化妆品小样标签不合规 厦门一门店被立案调查

2023-06-10 09:15 作者: 陈泥 陈心斓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化妆品小样标签不合规

一门店被立案调查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心斓)因店内化妆品小样的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集美一家美容店日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辖区化妆品市场开展日常检查,发现一家美容店内有21个规格为5克的化妆品小样,存在标签不符合规定问题。经查,这些化妆品小样的外包装上简易标识有产品中文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但未标识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名称。

在该美容店营业场所内,执法人员还发现不少宣传卡片,卡片上面印有“新品上市 凭此卡到店兑换”“名额有限 限时领取 温馨提示:持卡在本公司均有精美礼品赠送”等字样。对此店员解释说,这些小样是用于赠送,而非售卖。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指出,根据2022年5月1日施行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小规格包装产品,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应当标注的信息可以标注在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中;具有包装盒的小规格包装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其标签同样应当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要求。

针对该美容店化妆品小样的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执法人员再次向经营者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对该美容院予以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化妆品小样作为最小销售单元也应当有完整标签,除净含量≤15g(15mL)的小样,可仅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外,其他规格小样均应标注完整标签信息,标签不全时不建议购买。

化妆品标签、广告等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购买时,发现小样网页或标签有非法宣称的产品,请勿选购。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如发现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时,记得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