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教育> 正文

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 报考条件明确

2023-02-04 09:36:02作者: 佘峥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普通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联招”报名公告昨发布,对华侨考生仍有国外连续居住年限要求。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福建省报名点公告》。这就是俗称的“联招”,专门面向华侨港澳台学生。

《公告》明确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报考条件。其中,华侨考生的报考条件为: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如果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此外,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今年联招报名时间是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网址是: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本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有详细解读。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