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以案为鉴对照反思 一以贯之持续从严
2022-12-29 09:12:13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以案为鉴对照反思 一以贯之持续从严 元旦、春节将至,市委反腐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薄洁)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市委反腐办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报指出,这3起典型问题均发生或者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相关人员受到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对照反思,把“一张纸”变为“一堂课”“一面镜”,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把纪律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把握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明确主体责任中包含全面监督的责任,既要把方向、作部署,又要抓监督、管落实,不停步、不松劲、再出发,切实把抓作风的责任落实落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要发挥“头雁效应”,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一以贯之持续从严,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意义重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毫不松懈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拧紧纠治“四风”责任链条,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贯通落实、同向发力。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作风建设新阶段新特点,找准“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和新情况新动向,深化整治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风腐一体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让清风正气在新征程上更加充盈。 【点击】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林全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0年,林全春在担任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期间,违规审批同意超标准发放2017年度至2019年度年终双薪。2022年,林全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杜朝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8年,杜朝阳在担任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北站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中队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礼品。2021年,杜朝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所所长董星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董星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多次私自驾驶公车用于上下班。2019年至2020年,董星在已配备使用一间面积为15.15平方米办公室的情况下,违规占用隔壁一间面积为14.13平方米的资料室,供其个人使用。2021年,董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款项。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