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9月3日至12日 民用小型航空器未经审批禁飞
2022-09-04 09:19:58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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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9月3日至9月12日 民用小型航空器未经审批禁飞 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厦公宣 记者 柯恺筠)9月3日至9月12日,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厦门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 为确保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安全顺利举行,昨日,厦门市公安局、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加强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的通告。 通告适用的临时管理对象,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等有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空飘物。 如有违反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依法落实相关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可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临时封存措施,对有关起降点和升放点予以临时关闭。对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等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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