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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山路骑楼建筑 不可随意设店招

2022-08-29 16:25:54作者: 汪燕妮来源: 厦门晚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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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骑楼建筑 不可随意设店招

厦门晚报讯(记者 汪燕妮)为提升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商铺店招的设置品质,既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建筑风貌,又满足店招设置需求,近日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沿街商铺店招设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山路、海后路、升平路、水仙路、镇邦路、泰山路、大中路、局口街、太平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霞溪路、古城西路、古城东路、南田巷、桥亭街。店招设置要求“统一标准、分类设置、规范引导、彰显特色”,严格管控中山路、思明南路等历史街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及历史风貌、传统风貌建筑的店招设置,规范设置形式与标准。

对于明确统一店招位置的骑楼建筑,除规定骑楼底层廊柱横梁和门楣上方设置店招外,其他位置不得设置。沿街建筑外立面未预留店招位置的,店招位置的选择以不改变、不破坏建筑风貌和房屋安全为原则。大型商业综合体店招设置详细位置及设置方式,由业主自行编制店招布局整体方案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可设置底板的店招,其底板及字体、标志的材质、色彩要与建筑风貌相匹配,禁止将铁皮、泡沫板、即时贴、低端喷绘布等质量低劣的材料作为店招底板直接使用。从严管控历史风貌建筑店招设置,不得擅自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店招,确需设置的严格按照一建筑一招牌一设计方案,经联合评审后方可设置,其形式须简洁、雅致,且材质、色彩和尺寸适宜,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外观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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