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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洋工” 竟结伙偷越国境

2022-07-09 15:23 作者:陈万泉 同检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李霖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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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洋工” 竟结伙偷越国境

轻信网上高薪招聘,5人被判拘役三个月到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受高薪招聘广告吸引非法出境“打洋工”,不料高薪是假,回国还得亏上一大笔偷渡费。日前,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偷越国境案,叶某等5人偷渡出国务工,后因对收入不满又偷渡回国,被以偷越国境罪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初,叶某和陈某夫妻二人在网络上看到“出国务工,招聘厨师”的广告,询问对方后,回复说除底薪人民币8000元外,包吃包住还有抽成。两人已经长时间没有收入且欠下不少外债,看到有这么高的工资心动了,决定一起出国去试试。

由于叶某夫妻两人与他人有债务纠纷,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于是在网络蛇头(另案处理)安排下,两人从云南省国境偷渡到缅甸,在一家酒店的厨房工作。两人一个炒菜一个配菜,还认识了同样偷渡来这里打工的林某、庄某和石某。一个月后,叶某夫妻领到手的工资只有不到6000元,而且也没有抽成。

2021年2月,叶某等5人因对务工的环境、收入不满意,决定回国。他们联系了当地蛇头准备偷渡回国。5个人四处凑钱交了每人18000元偷渡费后,在蛇头安排下坐车至缅甸与中国云南省瑞丽市一交界处,偷偷进入中国境内。

5人进入中国境内后,立即被民警查获,因疫情防控需要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天后,由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民警接回接受调查。随后,该案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认定,叶某、陈某、林某、庄某、石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叶某、陈某、林某、庄某、石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到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00元。

检察官提醒

切勿轻信高薪小心掉入圈套

神圣国境线不可非法逾越,偷渡必遭严惩。偷渡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国边境秩序,同样可能危及自身生命安全。出入境应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并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若要外出务工,应当通过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切勿轻信远赴国外的招工信息,不少市民正是因为轻信国外高薪招聘,反而陷入跨境非法组织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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