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经济> 正文

厦门外贸企业登上“RCEP快车”

2022-01-04 08:40:57作者: 叶子申 白若雪来源: 海西晨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厦门外贸企业登上“RCEP快车”

厦门紧抓RCEP机遇,助力广大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海西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 白若雪

2022年1月1日,厦门海关签发了厦门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

这一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将逐步实现零关税。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了解到,在此背景下,厦门紧抓机遇,不少厦门外贸企业已搭乘RCEP“享惠快车”。

首份原产地证书签发

RCEP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原产地累积规则”,只要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部分属于15个成员国,且累计增值超过40%即可享受相应关税优惠。这将有力地推动区域内生产成本最小化和贸易效率最优化,有利于加强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据悉,厦门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由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提交。这份原产地证书报批的是出口日本的铝箔,货值达240万元,预计可获得关税减免近5000元。

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RCEP生效当日,厦门海关和市贸促会共签发首批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13份RCEP原产地证书,涉及出口金额约400万美元,包含服装纺织、纸类、家居用品等产品,相关企业预计减免关税16万美元,主要是出口日本证书。

市商务局表示,中日双方在RCEP框架下首次达成关税减让安排,是RCEP框架下货物贸易重要成果。“日本是厦门第六大贸易伙伴,协议生效将有利扩大厦门市对日贸易规模。预计元旦假期后,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将快速增加。”

首家经核准出口商获批

同样是在1月1日,厦门首家经核准出口商产生——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提交的认定申请经厦门海关审核通过。这意味着,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今后无须逐票申领原产地证书,可自行对其生产和出口到RCEP成员国的产品开具RCEP原产地声明,更便利享受RCEP成员国关税减让红利。

据悉,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RCEP实施内容的亮点之一,是重要的原产地认证便利化措施。成为经核准出口商的企业,其货物在出口时无需再逐票向海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企业可随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效力等同于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相关链接

多措并举助企业从RCEP受益

RCEP现有15个成员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以及东盟10国。从人 口数量、经济体量、贸易总额三方面看,均占全球总量的约30%。

据了解,RCEP成员国在厦门对外贸易中占重要地位。数据显示,2021年1-11月,厦门与RCEP成员国进出口2856.9亿元,比增23.5%,占外贸总量35.1%,其中出口1037.8亿元、进口1819.1亿元,呈贸易逆差。从国别看,东盟、澳大利亚、日本占比分别为18.2%、7.1%、5%,为厦门第一、第四、第六大贸易伙伴。

市商务局表示,RCEP正式实施将成为稳外贸、稳外资的有利抓手。市商务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厦门市全面对接RCEP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做大货物贸易、促进双向投资、加强区域合作、深化服务贸易等方面落实工作措施,帮助广大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此外,对普通消费者来说,RCEP生效后,购买进口商品会更便宜。优质、实惠、便捷——这是RCEP生效给消费者带来的三个关键词。RCEP生效当天,大批产品关税立降为零。中国与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的立即零关税比例超过65%,与韩国相互立即零关税比例达到39%和50%,与日本相互立即零关税比例分别达到25%和57%。

(记者 叶子申)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